中共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0月底至2025年1月底,区委巡察四组对离石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4月16日,区委巡察四组对离石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工作、提升质效的关键抓手。通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中共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构建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全院上下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以严密体系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有效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坚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立足标本兼治、坚持群众立场、抓好统筹结合”的原则,系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将4方面1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方面13项25个具体整改任务,同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与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庭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有主体、有节点、有标准,推动整改工作闭环运行。现已全部整改。
三是重视源头治理,抓好建章立制。在推进整改的同时,院党组更加注重源头治理、防止问题反弹,深挖巡察反馈问题的根源。针对多发性、普遍性问题,坚持破立并举,将“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治顽瘴痼疾与抓好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聚焦问题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先后召开四次党组会系统性重构制度体系,共修订党务、政务、财务、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制度等75项,切实织密制度网络,筑牢监管堤坝,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赋权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的成果固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坚实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四级六学”机制,通过党组领学、支部跟学、小组研学、党员自学等方式,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不断增强干警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行动认同。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依托专题读书班、集中研讨、专家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注重学用结合,推动理念转化。坚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机制、优化审判管理的具体实践,着力破解制约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审判理念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做实判前释法、判中释明、判后答疑、执行和解,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聚焦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深化繁简分流,推进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审,将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通过速裁快审方式办结。类型化审理道交、家事、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案件,实现类案集中办理。细化审判管理,通过日通报结案率、周通报长期未结案件、旬通报办案进度、月通报审判质效,强化节点管控和动态预警,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三是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基层治理。积极推动“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的实践转化,引导干警主动服务大局、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司法公信力。立足审判职责全力支持综治中心建设,选派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入驻综治中心,提供指导调解、释明引导、先行调解、立案审理等一站式服务。依托法官诉调对接联络站(点)对接区乡村三级“说事议事”工作机制,先后开展巡回审理2次,与社区、学校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场,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组建文旅审判团队,实行案件集中审理,联合公安、检察院出台《司法保护令》,强化大东沟生态司法保护,服务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引领作用,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仲裁”及婚姻“五色预警”等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离石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并与离石区仲裁委协调配合,促进调解、仲裁与诉讼的无缝对接,民事审判庭联合三个基层法庭开展企业家开放日活动2次,凝聚基层治理合力。主动对接婚姻家事调解委员会,引导4名调解员入驻田家会法庭,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43份。坚持办案和治理并重,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精准制发司法建议18篇。
整改进展:已整改。
2.把握核心职能,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1)质效指标不达标,上诉率高,一审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数量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有效衔接机制,完善合议庭评议规则,2025年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41次,讨论信访案件、疑难案件353件次,提炼出关于车损案件鉴定、保险合同纠纷滞纳金计算、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要点等裁判规则17项,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二是开展专项评查。对222份上诉案件裁判文书、59件发改案件进行逐案评查,重点分析文书问题、发回重审和改判原因,形成评查报告并反馈至承办法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督促整改提升。同时,邀请全市两级法院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权威律师、专家学者等对45件两级法院发改意见看法不一的发改案件以及重点信访案件等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逐案分析原因并通报反馈,形成“评查—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与审判质效,有效降低上诉率和改判发回重审比例。目前,上诉率已下降至10.53%,较去年同期下降15.81个百分点,连年来首次达到参考区间值,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认可度大幅提升。改判发回重审比为1:0.091处于参考区间值,发回重审案件数较去年同期减少10件,在证据认定、查明事实等方面有显著进步。一审裁判被发改率为1.39%,较去年同期优化 0.88个百分点。三是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四类案件”、非“四类案件”和异常审判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及时发现案件审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承办法官规范履职,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实质减少发改案件数量。2025年,标注“四类案件”10件。四是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推动调解成功率提升至33.02%,同比提升10.34个百分点,切实增强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从源头上减少对立情绪,实现案结事了。加大小额诉讼的适用力度,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9月,适用小额诉讼案件结案1432件。
整改进展:已整改。
(2)终本出清工作推进缓慢,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违规结案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机制创新,全面完成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改革,持续拓展“总对总”查控系统应用,对接三大运营商及阿里巴巴集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8次260人,纳入失信、限高人员名单共1301人次,执行完毕率提升至57%,较去年同期提高3.27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一。建立终本案件电子与纸质双重台账,逐案登记、逐案分析未执结原因,分阶段、分批次有序有效推进终本出清786件,终本出清数位居全市法院第4名。二是规范案件管理,强化终本合规审查,制定终本案件办理流程表,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规范要求,规范执行行为,首执案件终本率22.68%,优于参考区间值。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将党风廉政教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相关规定纳入周例会常态化学习内容,持续提升执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与业务素质能力,为执行工作高效规范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整改进展:已整改。
(3)判后答疑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判后答疑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答疑流程与责任分工,将判后答疑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增强法官主动答疑的意识,针对当事人关切,围绕裁判理由、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重点内容开展判后答疑,有效回应当事人疑虑,提升裁判公信力。二是建立“强制答疑+分级管理”机制。制定判后答疑台账,要求对上诉案件实行强制答疑,做到有问必答、答疑必清,切实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与认可。针对争议较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由庭长或分管领导专项答疑,确保释法说理透彻到位。三是定期督导通报。立案庭按月通报判后答疑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法官绩效考核,推动答疑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截至目前,已开展书面判后答疑共计209次。
整改进展:已整改。
3.制度建设存在欠缺,规范管理不足。
(1)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离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类型、参与案件审理分配机制以及履职保障与激励机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权、庭审发问权和庭后评议权,实现陪审员实质参审。同时,均衡参审任务,确定每位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原则上不超过30件,避免“驻庭陪审”现象。目前,人民陪审员最多参审案件数为19件,最低为8件,平均参审11件,参审分布趋于合理。二是强化培训指导。组织新入职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能力提升集中岗前培训,并组织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专家授课,全面提升陪审员庭审驾驭能力与案件评议水平,确保其真正发挥参审作用。三是严格考核管理。依据《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从参审履职、学习培训、职业道德等多维度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且书面告知陪审员本人、推荐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动陪审员队伍持续优化,切实增强司法民主实效。
整改进展:已整改。
(2)落实纪法协同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纪法协同的认识,组织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专题学习《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要求,固定专人负责线索梳理与移送工作,确保线索移送及时规范、全程留痕。二是全面起底自查。系统梳理2025年涉党员犯罪案件,建立专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所有生效判决在15日内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完成线索移送。目前,相关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初步形成“及时移送、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已整改。
(3)法答网、案例库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引导。通过周例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平台,组织集中学习案例库典型案例及“法答网”精品问答内容,着力提升员额法官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同步参加《参考案例的编选和写作》《发现好案例》等专题培训,提高案例挖掘与编写水平。二是强化制度引领。修订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审理报告格式规范,将类案检索与“法答网”问答参考列为报告必备内容,从机制上保障知识资源的常态应用与规范引用。三是培育精品意识。积极营造案例培育氛围,强化打造精品案例的导向。《督促政府部门守信践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案例入选吕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5月1日发布打工维权有说“法”五大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全院逐步形成主动检索、参照应用的良好习惯,构建起“以学促审、以审促学”的良性循环。
整改进展:已整改。
4.防范风险意识不足,法庭设置不规范,庭审现场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法庭硬件设施。对全院法庭布局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四个民事法庭物理隔离栏的加装工作,实现审判区与旁听区物理分隔,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规范庭审警务保障。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主动对接各审判庭室需求,细化用警申请流程,推行“一案一策”警务保障模式。同步制定《司法警察大队巡逻制度》,实行每日四次固定巡逻和《巡逻日志》登记机制,确保审判区域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完善应急处突联动体系。在审判区域设置警务公示栏,每日公布值班法警联系方式,建立法官与法警即时联络机制。完善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为核心的应急处突流程,明确巡逻法警与应急法警协同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整改进展:已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构建“年初部署、年中推进、年底考核”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党组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持续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法官及辅助人员岗位权力运行清单》等制度,深化立审执等重点环节廉政风险排查,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运行。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重点围绕庭审规范、诉讼服务、上下班纪律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察20次。建立廉政谈话长效机制,落实分层分级必谈、入职提拔必谈、关键岗位必谈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三是定期组织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太原第一监狱、违纪违法干警现身说法等方式,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制定《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管。四是创新监督方式。联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全体在职干警、近两年退休人员开展纪律作风与廉洁自查,并申报家庭成员从业及收入情况,建成廉政档案196份。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随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收集企业家、当事人、律师等意见建议33条,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形成内外联动的监督合力。
整改进展:已整改。
6.工作作风不扎实。
(1)阅核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阅核责任。修改完善《关于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阅核范围、流程及责任主体,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阅核要点,重点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裁判说理等核心环节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全程可控。2025年,院庭长共阅核案件7973件,提出修改意见52件,涉及法律适用16件,办案程序1件,涉及证据审查认定5件,其他30件。二是提升员额法官责任意识。建立员额法官与书记员责任共担机制,强化审判团队协作意识,明确文书制作、校对、签发各环节职责分工,实行差错倒查和责任追溯。2025年,共开展裁判文书评查8次,评查文书504份,发现共性问题7项,并逐一反馈至承办法官,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开展裁判文书标准模式培训,统一文书格式、语言表达和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文书质量。三是规范网络查控。执行局设专人负责线上和线下查控工作,明确查控期限,并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监督员对查控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复查。现已将查控事项纳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台账,实行节点管控和动态提醒,将查控期限控制在3天内,确保不发生超期查控情形。
整改进展:已整改。
(2)案卷材料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一操作指引。修订《案卷归档管理办法》,建立“谁办案、谁负责,谁经手、谁补正”的责任机制,明确案卷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各环节标准要求,完善了诉讼文书立卷规范及诉讼文书归档顺序,细化目录填写、页数编排、签字确认等具体要求,确保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二是组织案卷评查。邀请吕梁中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案卷规范进行专业指导并就案卷整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将2025年度2340份案卷退回承办庭室进行整改,现已全部完成。将常态化定期随机抽取归档案卷开展评查,对发现问题汇总通报并限期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技能培训。2025年3月1日至2日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开展业务素质能力提升集中培训,特邀省高院资深书记员就案卷整理、装订规范及电子卷宗系统操作进行专题授课,切实增强干警对案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与实操能力。同时,将案卷归档纳入绩效考核,并与评优评先挂钩,倒逼责任落实,提升卷宗整理规范。
整改进展:已整改。
7.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为民服务,便民服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导诉工作。配备专职导诉员一名,负责引导当事人立案、解答诉讼咨询、协助填写材料、指导使用自助终端设备等职责,确保当事人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应与妥善处理,全面提升立案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与群众满意度。二是扎实开展先行调解工作。严格落实“调解前置”程序,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缩短解纷周期。同时先行调解案件由专人负责流转,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衔接,避免程序空转。目前先行调解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已缩短至10个工作日左右,有效提升解纷效率。三是实质化解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明确承办人源头化解与稳控责任,强化院庭长接访包案机制,推动疑难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就地化解。建立信访台账动态管理机制,逐案明确责任人与分管领导,严格依照“五化”“四到位”要求推进闭环管理。2025年以来召开信访听证5次,依法终结案件2件,拟继续上报终结3件。同步建立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要求员额法官在审判执行环节提前研判、主动干预,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增量。四是提高自动履行率。强化调解协议履行约束,在调解过程中明确履行方式与违约责任,推动当场履行或达成分期履行担保协议。依法精准适用保全措施,及时引导权利人申请财产保全,实现快速审查、及时裁定、立即移送,提升调解成功率与裁判可执行性。目前共办理诉前保全案件289件。加大执前督促力度,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当事人主动履行,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现执前督促成功94件,督促自动履行案件245件。五是深化调立审执无缝衔接。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完善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调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工作办法》,组织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就判项明确性、可执行性等问题会商研判,统一标准、凝聚共识。强化程序意识与质量把关,由院长对驳回起诉案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程序规范性与处理适当性,2025年,已审核驳回起诉案件101件,有效防止程序空转。深化审执衔接,在送达判决书时同步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向义务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自动履行。加强审判阶段财产线索同步采集与固定,做好判后履行督促工作,从源头降低执行案件增量。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已降至37.67%,较去年同期下降25.69个百分点。先行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1.55%,优于参考区间值。
整改进展:已整改。
8.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梳理现有财务制度,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采购内控制度》等10项制度,重点针对合同签订规范、工程验收流程、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等关键环节细化操作规程和责任主体,实行“双审双核”机制,实现财务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支出合规、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参加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专业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性显著提升。三是深化整改落实。对财务凭证等问题逐项查缺补漏,补充完善合同、发票、验收签字等缺失要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整改进展:已整改。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9.内设机构领导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选派配备科室负责人。制定并落实《中层正、副职选任上岗及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加强与市中院政治部、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确保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目前3名中层正职、8名中层副职的组织选拔程序已完成,并对其中2名中层正职、8名中层副职向区人大提起法律职务任免程序。二是深化干部轮岗交流。持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人员内部交流机制的若干意见》等,将轮岗交流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能够及时轮岗交流。现已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1名政治部副主任、1名执行局副局长已进行岗位调整,并结合法院人财物统管实际,对司法鉴定、财务管理、司法辅助等53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岗。
整改进展:已整改。
10.民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组织办公室、政治部相关人员学习会议记录要素、纪要撰写规范及归档管理等要求,确保记录内容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反映会议全过程,并严格落实专人保管与定期归档制度。现已使用规范的记录本,对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详细、准确地记录。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批评用语负面清单,推行“问题+事例+危害”三段式批评模板,院党组带头整改,明确发言提纲挈领、直面问题、触及灵魂。召开的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领导进行监督指导,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坦诚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11.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刚性。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面启用标准化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对会议内容进行全程纪实,党总支每月下发工作提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党支部工作。二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服务大局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作为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阵地,并通过系统性谋划,同步实现理论学习、业务研讨、作风整顿、凝聚共识等多重目标,提升组织生活的综合效能与实用价值。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按月纳入党建积分考核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党总支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并限时整改,确保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开展。
整改进展:已整改。
(四)聚焦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2.对上次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年轻干部等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政治高度增强抓好整改、彻底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院党组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任务组织全面、系统的“回头看”,对上轮巡察反馈的档案管理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诉讼退费未能及时退还当事人等问题,纳入本次巡察整改范围,带头部署、带头研究、带头落实,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三清单”,现已全部完成。档案管理方面,制定《文书、诉讼档案集中整理归档行动方案》,并邀请区档案馆专家作专题讲解和指导,开展集中整理行动,对2025年之前的文书档案分批次归档,对2025年以来的文书和诉讼档案全面梳理归档。正式投入使用智能密集架、归档卷宗中转架,规范卷宗存储与流转。优化档案管理队伍,完成从分散负责到专人专管的模式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与管理规范化水平。诉讼退费方面,修订完善了《诉讼费追缴办法(试行)》,按照规定对符合退费的案件主动办理,明确诉讼费退还期限,对符合退费案件十五日内完成办理,做到“应退尽退、主动退、及时退”。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民主生活会上的称呼“同志”等细节进行严格规范,并定期检查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情况,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规范有序。三是强化跟踪督促。建立整改监督机制,梳理整改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整改进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整改任务逐项销号管理,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2025年5月15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最终形成整改清单并逐项落实。
整改进展:已整改。
13.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未能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整改成果转化。针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问题,我院深入剖析,认识到单纯制定《关于改变公诉机关案件定性的规定》等个别制度不足以系统提升审判质量,并从加强案件阅核、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的制度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协同发力,修订了《关于对发回重审、指令审理、改判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审判领域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对2024年度发改案件情况进行整体分析研判,对上诉案件、发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50万标的以上案件需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等措施,促进发改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二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巡察反馈中“漠视群众利益”的共性问题,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在立案庭设置导诉台、推行起诉状等示范文本应用,在基层法庭直接立案,并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持续巩固诉讼费自动退费、执行案款按时发放“两大实事”,一次性收退诉讼费,将执行案款发放时限控制在3天内,累计发放3200案案款2.187亿元,无一发放超期。终结、终本案件时对银行存款超过50元以上的金额全部扣划,已查封、冻结的财产告知当事人及时续封、续冻,杜绝发生腾房不及时、查封财产不到位等问题,2025年查封车辆5辆,腾房20处,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共计46437601.38万元。
整改进展: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离石法院将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尺。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把牢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成果,推动政治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常态长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重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常态长效。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治理效果,推动整改从“治已病”向“防未病”、从“当下改”向“长久立”深化。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内化为先进的司法理念,外化为优质的审判业绩,实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过硬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铁军,为离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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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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