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骨结核病专科医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3〕20号)和《吕梁市骨结核病专科医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离政公〔2025〕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吕梁市骨结核病专科医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吕梁市骨结核病专科医院改造项目
二、房屋征收用途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吕梁市人民政府授权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拟对吕梁市骨结核病专科医院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实施征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区域内以及可能受新建项目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意见反馈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莲花池街道办事处
山西安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军 高飞龙
电话:13353585066 13834755777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