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集中征缴期:
从2025年10月下旬至2026年2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前参保缴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6年1月1日-2月25日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二、激励机制:
(一)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二)零报销激励:当年基金零报销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8万元。
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连续参保缴费年数重新计算。
三、约束机制: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可通过补缴费用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补缴1年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断保人员再参保,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8万元。
离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