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日常监管核查结果,发现以下21户道路运输企业(名单附后)存在不按时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延续,且部分企业仍存在营运行为的情况。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上述行为已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现督促上述经营业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前往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经营许可延续或注销事宜。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附件:许可证超期且未参加质量信誉考核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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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