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摇号方案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名工作的通告》,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因部分区域出现多个申请主体均符合经营条件,结合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原则

本次摇号全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控制零售总量,接受社会监督与公证见证,确保结果合法有效。

、摇号对象及监督

根据离石区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已通过离石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在西属巴街道、田家会街道、交口街道、枣林乡、坪头乡等部分集中区域存在多个申请主体均符合经营条件的意向报名者共35(具体名单及分组见附件),需摇号确定15户具备申请零售经营许可资格。本次摇号特邀离石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委托山西省吕梁市诚信公证处公证员现场见证,对摇号器具、流程、结果进行全程公证,确保摇号活动合规有序。

、摇号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128日上午

地点:离石区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摇号方式及具体流程

本次摇号采用人工抽签方式(摇号箱内放置标注阿拉伯数字的乒乓球),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摇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确定抽签顺序,第二轮确定申请经营资格,摇号结果仅作为本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资格依据。本次摇号11组,摇号箱内按照本组参与摇号人数量放置乒乓球,每组按照阿拉伯数字由小到大单独确定顺序号或中签资格。摇号过程全程由公证员、监督员现场监督,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前期准备

1. 申请人签到:申请者本人凭有效证件(人身份证)于摇号当日8:30-9:00到现场进行登记核验,核对身份信息后填写同意书并在指定位置等候未按时登记核验入场的或不填写同意书的视为放弃,取消摇号资格,不再递补。

2. 器具查验:每次摇号公证员检查摇号箱、号签,确认无破损、无作弊隐患,监督员签字确认后密封,开启后方可使用。

3. 规则宣读:工作人员现场宣读本摇号方案、摇号纪律及注意事项,明确申请人权利与义务,申请人无异议后启动摇号。

(二)第一轮:抽取顺序号

1. 申请人按摇号名单分组顺序结合每组现场签到顺序,依次上台抽取顺序号签,顺序号为第二轮摇号的先后依据,一经抽取不得更改。

2. 工作人员当场宣读申请人姓名、身份信息及抽取的顺序号,申请人签字确认;顺序号同步记录于摇号登记表,由公证员、监督员签字见证,现场公示顺序号名单。

举例:如“三选一”,抽中1号为中签,2号、3号为递补如“五选二”,抽中1号、2号为中签,3号、4号、5号为递补

3. 未到场或视为放弃的申请人,不参与本轮顺序号抽取,自动丧失第二轮摇号资格。

(三)第二轮:抽取中签资格

1. 工作人员按第一轮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呼叫申请人上台抽取乒乓球。

2. 中签的申请人,当场确认经营资格,签字留存凭证;其他申请人,按数字顺序登记,若中签申请人放弃资格或后续审查不合格,依次递补。

3. 每轮抽取结果当场宣读、公示,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监督组提出,监督组结合公证现场工作记录予以答复,异议处理结果纳入摇号档案。

、结果公示与其它要求

(一)结果公示

两轮摇号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结果,在离石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顺序号、中签情况。公示期间,申请人对摇号结果有异议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离石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二)资格确认

1. 公示无异议的中签申请人,需在2026331日前离石区应急管理局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办理许可手续,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承诺书》,纳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赋码监管。

2. 中签申请人逾期未办理、放弃资格或后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经营资格,由递补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递补结果另行公示。

(三)档案留存

摇号全过程的签到表、顺序号登记表、中签结果表、公证书、录音录像资料等,整理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供公众查询及上级部门核查。

七、纪律要求

1. 申请人需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喧哗、扰乱摇号流程,违者取消摇号资格;严禁伪造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及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资格。

2. 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公证员需恪守职责,廉洁自律,不得泄露摇号机密、干预摇号结果,违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摇号结果一经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不接受二次复核、重新摇号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方案由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离石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摇号名单


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   

2026127日        


   烟花爆竹摇号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