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创业者基本身份类证明材料:创业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曾经外出就业证明材料(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

4.创业者社保卡信息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5.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6.所租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7.场地租赁费支付凭证。

四、办理地址

离石区政府大院7号楼209室

联系电话: 0358-8220801

附件:自主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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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