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来访,请您在向有关部门写信之前,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条款。本栏目收到您的来信,即表示您已完全知晓并同意遵守该《写信须知》的所有条款。 

  一、工作制度

  离石区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实行“后台受理、前台发布、分类处置、分级负责、限期办结和评价反馈”的工作制度。  

  二、写信要求

  1、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违背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不得发表骚扰、诬告、辱骂、恐吓、诽谤、色情、反动、迷信的非法信息。

  3、不得发表违背社会公德的言论。

  4、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5、用语要文明、友善、平和,如实反映事情的原貌。

  6、请遵守《互动交流》栏目管理秩序,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个人信息

  请如实填写注册本人姓名、性别等信息,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以便核实办理和进行反馈。注册完成后,登陆互动交流系统进行写信。本栏目将对来信人的基本信息情况严格保密。 

  四、写信规则

  1、写信时应说明事实、理由和目的,简明扼要,事实清楚,一信一事,一信一问,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别提交,以400字为限,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2、信件主题要明确,符合一般文书规范。请勿就同一事项在受理期限内(3个工作日)重复写信。 

  3、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把您所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网上公开,请勿在来信内容里涉及个人隐私信息。 

  4、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请妥善保存。可在“互动交流”页面的“查询编码”栏输入这个编号,了解信件办理情况;请务必牢记信件查询编码,方便信件受理办结后进行回复情况查询。当日提交信件,当日不能进行查询,仅能从次日开始查询。

    5、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五、受理范围

  1、对离石区辖区范围内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中发生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2、对离石区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和招商引资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3、对区政府组成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建议。

    5、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适合区政府解决的其它事项。

  六、不予受理范围

  1、对属于党委、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军队等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予受理。 

  2、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调节、行政复议、依法申请公开等法定途径办理的事项不予受理。 

  3、对推销、广告、邀请、出版、垃圾等类的信件概不予受理。 

  4、对各类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5、不属于离石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予受理。 

    6、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明确公开的事项不予受理。

  七、可删除范围

  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信件删除并不再另行告知。 

  1、用语不文明、假冒他人真实姓名、转贴无聊内容、无凭无据恶意攻击他人的信件。 

  2、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不清晰,反映内容不够详尽的信件。 

  3、来信人个人信息要素缺项漏项、信息不实的信件。 

  4、同一来信人或同一IP段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交的信件。 

  5、同一来信人或同一IP段提交的信件中,一信多问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