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
受理部门 | 区司法局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主体 | 司法局 | 咨询电话 | 0358-8238748 |
流程编号 | 73634798-X-QT-0004 | 监督投诉电话 | 0358-8238748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事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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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区司法局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主体 | 司法局 | 咨询电话 | 0358-8238748 |
流程编号 | 73634798-X-QT-0004 | 监督投诉电话 | 0358-8238748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事类型 | 承诺件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3)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
(5)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执业登记所需材料:
(1)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三项中的一项,需查验原件,复印件3份。
(2)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后附表格);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需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后附表格);需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需查验原件,复印件3份。
(5)健康状况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需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年度注册所需材料:
(1)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需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表现年度考核意见;需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原件。
补发或更换所需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3份。
免费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75项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