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离石区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划界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离石区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离石区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河道和水库管理工作,明确河道、水库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充分发挥河道、水库功能的效益,确保防洪安全,根据《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晋河办〔2018〕4号)和《吕梁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吕河办〔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为遵循,以《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指导,以实施河长制为抓手,全面开展三川河干流和区管10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治导线规划和河道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河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河道规范化管理,维护河道健康运行,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本次需要划定管理范围的水库两座,即吴城水库和千年水库;河道涉及11条,即市管三川河干流1条和大东川河、小东川河、北川河、南川河、驿沟、北寒沟、康家岭沟、阳坡沟、枣林沟、刘家湾沟流域面积50km2以上区管河流10条。划界工作分为河道调查、河道治导线规划报告编制、划界报告编制、土地调查、边界确权、土地发证和界桩设置等7个步骤。
河道治导线规划报告和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完成后,由区水利局在征得区自然资源局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审查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界桩制作和埋设完成后,由区水利局组织预验收,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吕梁地区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GB50286-2013)《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等技术标准,准确划定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标志,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健全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水库管理体系。
(二)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完成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初稿)编制工作;2020年3月份完成划界报告(初稿)征求意见,2020年4月份完成划界报告(送审稿),其中:三川河干流划界报告上报市水利局后按有关程序印发,10条区管河流的划界报告报请区政府印发。
(三)资质要求
河道和水库治导线规划报告、划界报告需委托具有水利行业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界桩制作、埋设承包单位须具有地形测绘资质。
(四)划界标准
(1)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三川河和10条区管河流的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5-10m处。
(2)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
(3)划界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工程管理用地和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积极协商的确权原则妥善解决。
(五)职责分工
区水利局负责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河道水库调查、河道治导线规划报告编制、划界报告编制和界桩设置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相关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具体负责土地调查、边界确权和土地发证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经费,监督经费使用管理;发改、交通、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相关衔接配合工作,河道、水库所涉乡镇(街道办)做好治导线规划和划界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分管水利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交通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一把手和河道、水库划界所涉乡镇(街道)的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离石区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确保实施质量。具体负责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编制单位要对本次划界成果质量负责。区水利局要组织抽查,做好全过程跟踪检查,切实保证划界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划界成果,对不真实的划界成果,要重新进行划界工作,划界过程中数据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程序。
(三)落实工作经费。本次所实施的水库、区管10条河流的河道划界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咨询电话:区水利局 0358-822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