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离石区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划界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稿

为加强河道和水库管理工作,明确河道水库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充分发挥河道水库功能的效益,确保防洪安全,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河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河道和水库规范化管理,维护河道和水库健康运行,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此方案的政策解读稿。

一、政策依据

依据《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离石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催办函》吕水运管函〔2019294《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晋河办〔20184号)和《吕梁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吕河办〔201816号)3个文件精神。

二、时间、步骤

1、时间节点。201912月底完成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初稿)编制工作;20203月份完成划界报告(初稿)征求意见,20204月份完成划界报告(送审稿),其中:三川河干流划界报告上报市水利局后按有关程序印发,10条区管河流的划界报告报请区政府印发。

2、步骤。第一步河道水库调查,第二步河道水库治导线规划报告编制,第三步划界报告编制,第四步土地调查,第五步边界确权,第六步土地发证,第七步界桩设置。

三、资质要求

河道和水库治导线规划报告、划界报告须委托具有水利行业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界桩制作、埋设承包单位须具有地形测绘资质。


吕梁市离石区水利局       

20191111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离石区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