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20年预算信息,具体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解释和清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区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9.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10.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
11.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为正科级建制的行政单位,属区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室、法制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科技信息股,分别负责相关工作;下设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办公室、公证处等中心处室;另设乡镇(街道)司法所12个。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司法局核定财政拨款行政编制36名,全额事业编制9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0年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所属下属单位人民调解中心、公证处。
二、2020年度主要工作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政治先行,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2.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法》培训,同时在各类宣传活动中面向全社会进行《社区矫正法》的宣传,为切实履行好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扶打实基础。
3.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4.加大人员投入,做好我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大力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同时配合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5.继续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摸排、移送工作,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的指导和备案工作。
6.实施法律服务提质工程,继续深入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百名律师进民企”活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7.继续开展“七好司法所”建设。在去年建成3个“七好司法所”的基础上,再打造3个七好司法所,做好司法所党建、场地、标识等的标准化建设多彩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六五”普法的总结工作和“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0年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6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6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6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1.收入预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6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84万元,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955.34万元,比上年减少86.5万元,同比减少9.05%,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支出预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6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84万元,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955.34万元,比上年减少86.5万元,同比减少9.05%,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55.3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75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4万元,较2019年115.52万元减少5.12万元,同比减少4.43%,原因是2019年预算人员减少等。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4辆,原价38.17万元,其中:三辆车管理局收回,一辆车本单位正常运行。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260件(包括车辆),价值为170.19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