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国家及我省惠农支农资金政策可及度、知晓度、便利度,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明白纸》,梳理国家和省级补贴类、项目类惠农资金政策,逐一列明目标任务、实施区域、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内容,做到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对激发农村投资活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一、国家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目标任务:以确权耕地为基础,落实“六不补” 规定,杜绝撂荒行为。通过补助,引导农户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改良土壤等方式培肥地力。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县(市、区)。
3.补贴对象:农户。
4.补贴标准:每亩补助67元。
5.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1.目标任务: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的符合要求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县(市、区)。
3.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4.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度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为准。
5.补贴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补贴
1.目标任务:完成82万亩种植任务,提高我省大豆自给水平。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86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经营主体和农户。
4.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00元(中央150元,省级50元)。
5.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发放到主体。
(四)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1.目标任务:全省养殖环节病死猪实现专业无害化处理。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05县(市、区)。
3.补贴对象:根据山西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补助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任务的主体。
4.补贴标准:不高于80元/头补助。
5.补贴方式:直接补贴。
(五)强制扑杀补助
1.目标任务:补助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
2.实施区域: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的市县。
3.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
4.补贴标准: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非洲猪瘟猪1200元/头。
5.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发放到主体。
(六)草原禁牧奖补
1.目标任务:对我省唯一半农半牧区县朔州市右玉县78万亩天然草地给予禁牧补助。
2.实施区域:右玉县。
3.补贴对象:项目区内天然草地已确权到户并履行禁牧的农牧民。
4.补贴标准:每亩补助8.25元。
5.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七)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1.目标任务: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符合要求报废更新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个县(市、区)。
3.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4.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根据报废机具种类、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5.申领流程:机主自愿报废,个人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6.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发放到主体。
(八)雨露计划
1.目标任务:提升创业就业能力,推动“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技能与人才支撑。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个县(市、区)。
3.补贴对象:符合资助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和需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4.补贴标准: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5.申领流程:学生需提交“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县级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信息跟踪比对并产生拟资助名单,拟资助名单经县、乡、村逐级比对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6.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二、省级
(一)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1.目标任务: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发放稳岗补助。
2.补贴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简称:帮扶对象,下同)中的务工就业劳动力。
3.补贴标准: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帮扶对象劳动力,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
4.申领流程:个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复核公示、发放补助。
5.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二)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1.目标任务: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进行一次性交通补贴。
2.补贴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简称:帮扶对象,下同)中的务工就业劳动力。
3.补贴标准:对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帮扶对象劳动力,采取定额方式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分档制定具体补贴标准。跨省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省内县外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4.申领流程:个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5.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一、国家
(一)小麦“一喷三防”
1.目标任务:全省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小麦生产中后期混合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防病虫害、防干热风、防早衰,保障小麦丰产丰收。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58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
4.补贴标准:每亩次15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二)扩种油菜
1.目标任务:重点推广抗旱、抗倒、双低、高油高产油菜品种,选育推广耐盐碱品种,集成应用种肥同播、“一促四防”等技术,完成0.8万亩扩种任务。
2.实施区域:朔州市平鲁区。
3.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户。
4.补贴标准:每亩补助不高于150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三)绿色高质高效
1.目标任务:以玉米、大豆、小麦、油菜、水稻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重点,采取合理密植、精细整地、精准播种、水肥高效利用等关键增产措施,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品质提升。
2.实施区域:洪洞、襄汾、芮城、永济等11个县整县推进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阳曲、浑源、应县、五寨、沁县、屯留、永济7个县(区)整县推进节水增粮建设;万荣、太谷、祁县、稷山4个县整县推进经济作物提质增效。
3.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补贴标准:每县补助200万元至500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
1.目标任务: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土地平整、沟渠配套、高效节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等工程。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健全建后管护机制,强化耕地质量监测与提升,推广绿色生态技术,严防“非农化”“非粮化”,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坚实支撑。
2.实施区域:2024年已下达省级配套财政资金的平鲁区、介休市、盐湖区、保德县、繁峙县、河曲县、蒲县、古县、安泽县、石楼县等10个县(市、区);2025年已下达省级配套资金有水浇地任务的屯留区、长子县、阳城县、沁水县、新绛县等5个县(区);2025年已下达省级配套资金的娄烦县、古交市、翼城县等3个县(市);2026年新申报任务的清徐县、阳高县、天镇县等19个县。
3.补贴对象: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县(市、区)。
4.补贴标准:2024年已下达省级配套财政资金的,新建任务每亩补助2145元;2025年已下达省级配套资金有水浇地任务的,新建任务每亩补助2100元、改造提升每亩补助2000元;2025年已下达省级配套资金且进展较快的,新建任务每亩补助2100元、改造提升每亩补助2000元;19个县新建任务每亩补助1910元、改造提升每亩补助1710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按照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五)二轮延包试点工作
1.目标任务:完成稳妥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任务。
2.补贴对象:2026年启动整乡镇试点的41县(市、区)。
3.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每亩补助3.5元。
4.补助环节: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摸底核实、调查测绘、合同网签、数据汇交、档案整理、总结验收等。
5.补助方式:直接补助,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1.目标任务:统筹布局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支持做好“土特产”文章,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和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实施区域:翼城县、清徐县。
3.补贴对象:翼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清徐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补贴标准:新申报的2026年清徐县(高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补助3000万元;通过绩效评估的续建翼城县(小麦、玉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补助4000万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七)产业集群
1.目标任务:聚焦全链条升级、要素集聚、品牌强农、联农带农四大任务,做强杂粮、果蔬、畜牧、中药材等特色集群,完善加工、冷链物流、流通营销体系,提升精深加工转化率与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2.实施区域:中药材集群:安泽、大宁、永和、襄汾4个县;雁门肉羊集群:阳高、怀仁、沁水、永和4个县(市);谷子产业集群,支持山西农业大学和阳曲、怀仁、五寨、静乐、汾阳、盂县、平定8个县(市)。
3.补贴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等。
4.补贴标准:新申报的中药材产业集群,补助6000万元。通过评估的续建雁门肉羊产业集群、谷子产业集群,各补助5000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八)产业强镇
1.目标任务:以培育镇域主导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目标,每个镇主攻1个特色主导产业,推进种养基地、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市场流通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强镇,推动各地主导产业全环节提质增效,就地就近带动农民增收。
2.实施区域:新建盐湖区王范乡、阳城县次营镇、潞城区微子镇、平陆县张店镇、沁水县郑村镇等5个农业产业强镇;续建代县雁门关镇、应县臧寨乡、盂县南娄镇、怀仁市亲和乡等4个农业产业强镇。
3.补贴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等。
4.补贴标准:新建5个产业强镇每个补助300万元,续建4个产业强镇每个补助700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九)种业发展
1.目标任务:支持农作物、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
2.实施区域:大同市市本级、广灵县,晋中市榆社县、左权县,运城市市本级、永济市。
3.补贴对象: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等资源保护单位。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具有后裔测定工作基础、种公牛存栏量较多的种公牛站,以及通过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实验室考评的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
4.补贴标准: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按50万元/个、种质资源圃60万元/个给予补助;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按牛80万元/个、猪60万元/个、驴60万元/个、羊40万元/个、鸡20万元/个给予补助;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按猪200元/头、羊400元/头、奶牛70元/头、种公牛1.2万元/头给予补助。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十)粮改饲
1.目标任务:支持规模化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小黑麦等优质饲草,兼顾各市有饲用需求的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等特色饲草品种。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81县(市、区)。
3.补贴对象: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4.补贴标准:每亩不超过160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十一)现代渔业装备设施
1.目标任务:推动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着力提升养殖环节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支持购置与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相关的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施设备。
2.实施区域:阳高县、天镇县、临猗县、夏县。
3.补贴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等。
4.补贴标准:购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十二)高素质农民培育
1.目标任务: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三项工程,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1万人。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07县(市、区)。
3.补贴对象: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4.补贴标准:常规培育省级7000元/人,市级5900元/人,县级3400元/人;专题培育省、市级7000元/人,县级5500元/人。
5.补助方式:直接补助。
(十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1.目标任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强化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2026年培训约1000人。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县(市、区)。
3.补贴对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者等。
4.补贴标准:3500元/人。
5.补助方式:直接补助。
(十四)头雁项目
1.目标任务: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扩面提质,2026年培训约450人,更好发挥“头雁”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联农带农作用。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县(市、区)。
3.补贴对象: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产业骨干能人等。
4.补贴标准:20000元/人。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十五)基层农技推广系统改革与建设
1.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2026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300人,支持79个县建设210个以上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立高效协同重大技术推广机制模式3套,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79县(市、区)。
3.补贴对象:建设主体、特聘农技员等。
4.补贴标准:聚焦粮食作物单产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特优农业发展3个方向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每个方向补助300万元;支持文水县、襄垣县、永济市3个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每县补助100万元;支持16个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县建设,每县补助10万元;支持阳曲县、孝义市、朔城区探索建立村级农技服务试点,每县补助30万元;支持太原市、运城市等5市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建设,每市补助45万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十六)秸秆综合利用
1.目标任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动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发展,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改善秸秆科学还田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加大秸秆残茬根茬处置力度,确保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2.实施区域:阳曲县、云州区、山阴县、原平县、寿阳县、屯留区、沁水县、尧都区、盐湖区、永济市等10个县(市、区)。
3.补贴对象: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
4.补贴标准:每县补助546万元至910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十七)渔业资源保护
1.目标任务:在重点水域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促进提高生物多样性。全省放流水生动物经济物种534.8万尾,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
2.实施区域:全省增殖放流重点水域。
3.补贴对象:承担增殖放流任务的市县
4.补贴标准:按照放流水生动物经济物种市场单价计算。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十八)强制免疫补助
1.目标任务:对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开展动物防疫强制免疫方向补助,保障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的主体。
4.补贴标准:各实施项目单位根据强制免疫方向资金用途,按工作实际需要的各类物资耗材、防疫服务单价等标准或合同约定实施补助。
5.补贴方式:物化补贴、服务补贴、“先打后补”。
(十九)渔业补助
1.目标任务:实施一批渔业产业发展、渔业资源保护、渔船更新建造项目,提升渔业发展质量效益。
2.实施区域:全省8市13县(市、区)。
3.补贴对象:水产养殖建设项目: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或其他合法用地审批手续证明的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捕捞渔船更新建造项目:渔业捕捞企业;渔政执法快艇购置:项目实施县。
4.补贴标准:新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每立方养殖水体补助500元;工厂化养殖车间内循环设施改造提升每立方养殖水体补助2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50万元。静水池塘设施化标准化升级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30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和标准化升级改造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稻蟹(虾)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项目每亩补助不超过5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每个界桩补助不超过300元,每个宣传栏补助不超过8000元;捕捞渔船更新建造项目每艘船补助不超过其总造价的50%,每艘船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
5.补贴方式: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先建后补。
(二十)耕地轮作
1.目标任务:推行粮油轮作10万亩。
2.实施区域:全省5市21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户。
4.补贴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购买社会化服务或生产物资,具体实施方式各县确定。
(二十一)科学施肥增效
1.目标任务:巩固拓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加快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三新”集成推广,鼓励开展整村整乡“统测、统配、统供、统施”科学施肥服务,提升科学施肥整体水平。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1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户。
4.补贴标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县,每县补助2万元至12万元;“三新”集成推进县,每县补助75万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二十二)第三次土壤普查
1.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高质量形成三普系列成果并推进成果应用。
2.实施区域:全省11个普查市和71个普查县(市、区)。
3.补贴对象:普查工作承担单位。
4.补贴标准:每县补助15万元至25万元,市级40万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二十三)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1.目标任务:聚焦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等重点方向,一体推进研发、生产、推广应用,促进重点农机装备优质产业链、供应链建设。
2.实施区域:长治市襄垣县、经开区,运城市盐湖区、绛县,吕梁市文水县。
3.补贴对象:项目承担主体。
4.补贴标准:一体化试点项目总补贴不高于项目总资金的70%。
5.补贴方式: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
(二十四)奶农办加工
1.目标任务:完成奶农办加工生鲜乳17108吨。
2.实施区域:云冈区、云州区、平城区、翼城县、永济市、祁县、榆次区。
3.补贴对象:实施乳制品加工的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
4.补贴标准:每加工1吨生鲜乳补助900元,单个养殖场补助上限不超过400万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二十五)基础母牛
1.目标任务:示范全省肉牛养殖扩群提质,增加犊母牛数量,完成补贴2.6万头基础母牛任务。
2.实施区域:宁武县、汾西县、方山县、和顺县、武乡县、怀仁市。
3.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养殖场(户)。
4.补贴标准:产犊母牛每头补贴不超过1500元、不低于500元,具体标准由各项目县确定。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二十六)特色畜禽产业(蜂)
1.目标任务:加快形成运行有效的蜂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成农作物高效蜂授粉面积4.5万亩。
2.实施区域:绛县、新绛县、沁水县、阳城县、灵石县、榆社县、祁县。
3.补贴对象:从事蜂授粉服务的蜂农,养殖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及有关技术支撑单位。
4.补贴标准:每箱蜂补贴不超过400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二十七)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1.目标任务:挖掘增产潜力,优先支持水肥一体化技术和集成增产技术模式,推广粮油作物关键增产技术122万亩,实现亩增产10%以上。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73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
4.补贴标准:依据不同技术模式,每亩补助100元至300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
(二十八)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改善
1.目标任务:提升改造老旧设施250亩。重点支持保温性能不足、冬季无法正常生产的老旧日光温室、塑料大棚更新改造为具备稳定保温功能的日光温室(含覆被式大棚)。
2.实施区域:云冈区、永济市、新绛县、盐湖区、夏县。
3.补贴对象:从事设施蔬菜(含食用菌)生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户等经营主体。
4.补贴标准:按改造后室内面积,每亩补助不超过2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等。
(二十九)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
1.目标任务:引导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20个农机社会化服务标杆主体,完善总面积1000平方米的农机维修车间,开展农机作业服务30万亩次,持续提升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2.实施区域:全省8市20县(市、区)。
3.补贴对象: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管理规范的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
4.补贴标准:每县补助25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按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
(三十)农业社会化服务
1.目标任务: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高效生产方式,补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519万亩以上。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76县(市、区)。
3.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
4.补贴标准:脱贫地区、丘陵山区,补助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30元;其他地区补助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
5.补贴方式:先服务后补助。
(三十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1.目标任务:支持30个县(市、区)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41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34万亩,提升农膜回收处置率。
2.实施区域:全省9市30县(市、区)。
3.补贴对象: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生产托管组织等。
4.补贴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助3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助60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先买后补等。
二、省级政策
(一)全省粮油稳面积提单产项目
1.目标任务:统筹支持稳定大豆油料播种面积、撂荒地复耕复种、旱地麦田新增复播、“一年两作、两年三作”、小麦“一喷三防”、新增水地玉米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等项目粮食生产服务补助和物化补贴。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117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和农户。
4.补贴标准:原则上“一年两作、两年三作”种植任务按照每亩300元标准给予补助。小麦“一喷三防”每亩次补助15元。推广玉米水肥一体化技术每亩300元。其它项目补助标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补贴方式:可采取补现金、补实物或购买社会化服务,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县确定。
(二)有机旱作
1.目标任务:建设有机旱作生产基地36万亩。
2.实施区域:全省10市18县(区)。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建设任务主体。
4.补贴标准:每县2万亩,补助200万元。
5.补贴方式:对技术推广、试验田打造所需要的物资,服务进行补助,具体支持方式由项目县确定。
(三)农机化发展
1.目标任务: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面积6000亩;建立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示范点92个;研发引进农机数量15种;建设农机应急救灾中心24个。
2.实施区域:11市73县(市、区)。
3.补贴对象:农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生产企业等。
4.补贴标准:宜机化改造财政补助2000元/亩;农机示范推广项目财政补助25万元/个;研发引进农机20万元/个;农机应急救灾中心财政补助50万元/个。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四)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1.目标任务:在全省建设25个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装备示范点,引进成套烘干装备,组织开展现场演示和试验考核推广。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25县(市、区)。
3.补贴对象:粮食贸易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主体。
4.补贴标准:每个烘干示范点补助80万元,主要用于成套烘干装备补助。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五)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补助
1.目标任务:对2025年启动二轮到期延包整县试点的29个县(市、区)和启动整乡镇试点的17个县(市、区)进行补助
2.补助对象:我省2025年启动二轮到期延包整县试点的29个县(市、区)和启动整乡镇试点的17个县(市、区)。
3.补贴标准:每亩7元。
4.补贴环节: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摸底核实、调查测绘、合同网签、档案整理、数据汇交、总结验收等环节。
(六)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1.目标任务:补助2380个省级监测点的小区布设、外业调查、内业测试;补助5805个点位的田间调查、样品采集、分析化验;补助111个县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及图件报告编制。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
4.补贴标准: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小区布设、外业调查、内业测试等每点综合补助2178.8元;数据审核及成果编制每市补助0.75万元。耕地质量年度变更评价点位田间调查、样品采集、分析化验等补助标准费为每点696元,每市数据审核补助0.3万元,每县域样品流转补助107元、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及图件报告编制补助1.2万元。
5.补贴方式: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支付资金。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目标任务:对2025年中央安排的108.131万亩任务进行配套,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62.501万亩,改造提升45.63万亩。
2.补贴对象: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县(市、区)。
3.补贴标准:新建省级配套800元/亩、改造提升省级配套400元/亩。本次下达按照80%配套,验收后安排剩余资金。
(八)现代种业发展
1.目标任务: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业基地建设、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农作物品种试验及展示评价、薯类良种繁育、种子质量认证试行示范及信息监测。
2.实施区域:11市83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的有关市县。
4.补贴标准:(1)农作物种质资源库30万元/个、圃35万元/个;畜禽基因库100万元/个,保种场(保护区)驴60万元/个、羊40万元/个、鸡20万元/个、蜂21万元/个;水产种质资源库30万元/个、场20万元/个;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30万元/个;农作物基因型精准鉴定600元/份、表型精准鉴定400元/份/点。(2)省级认定制种基地玉米650元/亩、小麦130元/亩、杂粮杂豆300元/亩、马铃薯150元/亩,其他制种基地玉米500元/亩、小麦100元/亩、大豆500元/亩,水产良种繁育基地100万元/个。(3)救灾备荒种子储备1元/公斤。(4)农作物品种试验点5000元/个,农作物品种示范1000元/亩;国家级基地1300元/亩、10000元/个,省级粮食作物基地1000元/亩、蔬菜作物基地3000元/亩。(5)马铃薯繁育脱毒基础苗20元/瓶、原原种15000元/亩、原种500元/亩;甘薯繁育脱毒基础苗10元/瓶、1级原苗(脱毒基础苗生成的种薯繁苗)20000元/亩、2级原苗(1级原苗繁苗)5000元/亩。(6)企业试行示范种子认证20万元/个,种子市场观察点1万元/个。
5.补贴环节:(1)维持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正常运转和开展相关工作。(2)农作物种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工设备购置、检验检测、烘干仓储作业、科技研发、田间管理、质量控制、数字化监测等;水产种业基地配套建设催产和孵化车间、亲本池、苗种培育池、进排水、屏障、消毒、尾水处理等孵化繁育生产设施,配备精准投饲、智能增氧、水质监测等设备,开展水产良种亲本引进、保存与选育。(3)救灾备荒种子承储单位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贮藏保管、种子检验、自然损耗、转商亏损或贷款贴息等。(4)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示范所需的生产资料购置、田间管理、观察记载等。(5)薯类良种繁育过程中的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等环节。(6)建立认证田所需的生产资料购置、田间去杂去劣、检验检测等;种子市场观察点开展种子市场信息采集报送。
(九)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与防控项目
1.目标任务: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测、重大危害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开展综合防控试验、全省现场灭除及防控技术交流和原生境保护区管护。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38县(市、区)。
3.补贴对象: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测的11个地市,开展重大危害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和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管护的县(市、区)。
4.补贴标准:监测点补贴标准:入侵植物监测点0.5万元/个,入侵病虫害监测点0.6万元/个,入侵水生动物监测点0.65万元/个。灭除资金根据物种及分布面积进行补助。防控试验区每个补助5万元。3个已建成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每个补助10万元。
(十)特优农业发展(龙头企业)
1.目标任务: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2025年1月1日-9月30日内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予以贴息。
2.补贴对象: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3.补贴标准:企业贷款为1年期的,贴息基准利率按照LPR3.1%计算;企业贷款为1年期以上的,贴息基准利率按照LPR3.6%计算;每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60万元。
4.补贴方式:贷款贴息。
(十一)农村固定观察点
1.目标任务:用于对全省31个县的45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农(牧)户和村级辅助调查员发放调查补助。
2.补贴对象: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农(牧)户和村级辅助调查员
3.补贴标准:10个国家级农村固定观察点,每个补贴2.9万元;35个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每个补贴2.6万元。
4.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十二)沿黄沿汾地区畜禽粪肥还田利用项目
1.目标任务:用于闻喜县建设县域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及全省340个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84县(市、区)。
3.补贴对象:闻喜县及实施项目的畜禽养殖场。
4.补贴标准:县域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项目,每县补助500万元;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规模养殖场单体补助不超过30万元,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单体补助不超过10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十三)千万工程奖补
1.目标任务:对2025年度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激励对象的2个市和20个县(市、 区)进行激励奖补。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20县(市、区)。
3.补贴对象:长治市、太原市;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云州区、云冈区,朔州市怀仁市,忻州市原平市、静乐县,吕梁市离石区、汾阳市,晋中市寿阳县、和顺县,阳泉市盂县,长治市潞城区、长子县,临汾市翼城县、侯马市、永和县,晋城市阳城县、泽州县,运城市临猗县、芮城县等20个县(市、区)。
4.补贴标准:每市奖补1500万元,每县奖补800万元。
(十四)无规定动物疫病净化场动物防疫补助
1.目标任务:奖补2025年及2024年已经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评估未享受过奖励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净化场的企业。
2.实施区域:2025年及2024年已经通过国家级/省级评估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净化场(未曾下达补助)的5个养殖企业。
3.补贴对象: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评估未享受过奖励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净化场的企业。
4.补贴标准:通过省级评估的3个企业,每个企业奖补20万元;通过国家级评估的2个企业,再奖补10万元。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十五)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项目
1.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国家及全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重点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调查监测任务;开展小麦、玉米、果菜、杂粮、油料、中药材等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持续提升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日作业能力,有效控制病虫草鼠和植物疫情危害,确保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科学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防灾减灾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2.实施区域:全省11市65县(市、区)。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的市、县(市、区)植保机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区域站,农民专业化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4.补贴标准:承担全国农技中心和省植保中心病虫害监测预警任务49个区域站,每个补助5万元;草鼠害监测和农户用药调查点35个,每个补助2万元;植物疫情调查点120个,每个补助0.5万元;在24个县推广集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每县补助20万元;扶持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5个,每个补助20万元。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的4个县,每县补助10万元。
5.补贴方式:根据任务清单和补助标准,将资金直接补助到相关市县及项目实施单位。
(十六)动物防疫补助
1.目标任务:用于市级猪瘟、新城疫疫苗采购和“先打后补”预拨补助767.7万元,强制扑杀0.3万元,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补助187万元,指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补助130万元,布病等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试点补助60万元。
2.实施区域:(1)强制免疫补助:实施猪瘟、新城疫强制免疫的市和县;(2)强制扑杀补助: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实施强制扑杀动物的县区;(3)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补助:实施国家定点监测、省级定点监测、非洲猪瘟入场采样,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的市县;(4)指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补助:全省12个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所在县区,包括阳高县、右玉县、保德县、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柳林县、平定县、黎城县、泽州县(2个检查站)、吉县、河津市、平陆县;(5)布病等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试点补助:2个开展布病等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试点工作的县区。
3.补贴对象: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
4.补贴标准:省级强制扑杀补助(奶牛6000元/头,羊500元/只,省级补助20%;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阳高县、右玉县、保德县、五台山风景区、吉县、河津市、平陆县等7个站,每站补助10万元;柳林县、泽州县(2个)的3个站,每站补助5万元;平定县补助20万元;黎城县补助25万元;布病发病率较高的右玉、榆社2个县开展试点,每县补助30万元。
5.补贴方式:直接补助。
(十七)特优农业提质增效项目
1.目标任务:遴选一批资源禀赋好、产业基础好的县,选育优质主体、实施优质项目、壮大优质产业,建设特优农业和有机旱作基地,打造一批特优农业产业强县,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能。
2.实施区域:11市42县(市、区)。
3.补贴对象:各项目县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
4.补贴标准:省级资金优先主要用于各类市场主体承担的项目奖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单体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
5.补贴方式:可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及政府购买服务、资产折股量化等方式予以支持。
(十八)户厕改造
1.目标任务:完成新改厕任务24115户。
2.实施区域:11市53县(市、区)。
3.补贴对象:各项目县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
4.补贴标准:大同、朔州、忻州1500元/户,其他市1000元/户。
5.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