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文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80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24号)
  政策实施步骤
  资产登记。此项工作由区脱贫办统筹,区财政局、农经服务中心派专人具体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专项扶贫部门具体负责。登记工作于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确权工作于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 
  资产确权。在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所有扶贫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