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稿
一、拟文依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晋政办发电〔2020〕6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0〕13号)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2020年10月-12月)。对六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档案。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一2021年6月)。对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住房档案,录入信息平台。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加快BIM(建筑信息模型)、CIM(城市信息模型)应用。
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1日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