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第8期
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8期)
本期公布28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9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281批次。
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为:
调味品1批次,为吕梁鑫茂源超市有限公司汽车站店销售的标称山东众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油醋汁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肉制品1批次,为吕梁市离石区永宁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鑫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粒(五香味)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1批次,为吕梁市离石区永宁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福建申石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夹心海苔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餐饮食品1批次,为吕梁市离石区丰汇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卤鸡腿检出亚硝酸盐(以NaNO2计)。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281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28批次,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镉(以Cd 计)、铬(以Cr 计)、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12项指标。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批次,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极性组分、铅(以Pb 计)、溶剂残留量、酸价、酸值/酸价、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等10项指标。
3.调味品44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钡(以Ba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呈味核苷酸二钠、大肠菌群、碘(以I 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镉(以Cd 计)、谷氨酸钠、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罗丹明B、氯化钾、氯化钠、铅(以Pb 计)、全氮(以氮计)、三氯蔗糖、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酸价/酸值、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 计)、总砷(以As 计)、总酸(以乙酸计)"等33项指标。
4.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镉(以Cd 计)、铬(以Cr 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氯霉素、铅(以Pb 计)、酸性橙II、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等12项指标。
5.乳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乳酸菌数、沙门氏菌、商业无菌等13项指标。
6.饮料20批次,检验项目为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茶多酚、大肠菌群、蛋白质、电导率、二氧化碳气容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耗氧量(以O2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酵母、界限指标、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咖啡因、霉菌、镍、三聚氰胺、三氯甲烷、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锑、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铜绿假单胞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硝酸盐(以NO3-计)、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展青霉素等31项指标。
7.方便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水分等7项指标。
8.饼干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10项指标。
9.罐头9批次,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 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无机砷(以As 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组胺等14项指标。
10.冷冻饮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力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脂肪等7项指标。
11.速冻食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 计)、铬(以Cr 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氯霉素、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9项指标。
12.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9项指标。
13.糖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6项指标。
14.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 计)、草甘膦、哒螨灵、啶虫脒、甲胺磷、甲拌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氧乐果、唑螨酯等13项指标。
15.酒类11批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醇、甲醛、警示语标注、酒精度、铅(以Pb 计)、氰化物(以HCN 计)、三氯蔗糖、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12项指标。
16.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 计)、铅(以Pb 计)、总汞(以Hg 计)、总砷(以As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肠菌群等11项指标。
17.水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唑螨酯、肟菌酯、大肠菌群、溶血性链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等19项指标。
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等8项指标。
19.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6项指标。
20.食糖8批次,检验项目为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残留量、还原糖分、螨、色值、蔗糖分、总糖分等7项指标。
21.水产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 计)、镉(以Cd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9项指标。
22.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等9项指标。
23.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1项指标。
24.豆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11项指标。
25.蜂产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达唑、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菌落总数等11项指标。
26.保健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功效/标志性成分、酸价、过氧化值、铅(Pb)、总砷(As)、总汞(Hg)、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达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21项指标。
27.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钙、铁、锌、无机砷(以As 计)、镉(以Cd 计)、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磷、不溶性膳食纤维、铅(以Pb 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9项指标。
28.餐饮食品2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 计)、铬(以Cr 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罂粟碱、可待因、吗啡、那可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16项指标。
29.食品添加剂1批次,检验项目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β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铅(Pb)、砷(以As 计)等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投诉举报。
备注:
1.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中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复合液态调味料》(Q/ZXSP 0003S-2019)中规定,菌落总数不超过50000CFU/mL。
《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中规定,菌落总数项目结果应符合“n=5,c=2,m=10⁴,M=10⁵”。
《GB 19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中规定,菌落总数项目结果应符合“n=5,c=2,m=3×10⁴,M=10⁵”。
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可用于食品防腐、护色。在肉制品中使用,可抑
制肉毒杆菌的生长。如误服大量亚硝酸盐,会引起食物中毒,
可使血液失去携氧功能,导致人体缺氧窒息。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此次检出亚硝酸盐产品的单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其食品检出亚硝酸盐,说明存在违规使用的可能性;也可能是购进原料不合格,由不合格原料带入导致产品不合格。
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